当前位置:宝石小说>历史军事>喜劫良缘> 第三章 半年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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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半年之约(1 / 2)

他终于拾起了已被自己丢弃多年的名字

1

是夜,大雨如注。

一匹黑鬃马拉着辆马车在莽莽野道上疾驰,道路泥泞,马蹄溅起尘泥无数,身披蓑衣、头戴斗笠的高大男子却扬起马鞭,又给了马屁股一鞭子。

黑马吃痛,跑得越发快了。

马车帘子被掀开,平澜拿着把油纸伞,屈身从车内走了出来。

驾车的陆鹤轩听见声响,给了她半边冷峻侧颜。

“里面,有点闷。”

平澜讷讷地比画解释道。

陆鹤轩一句话也不说,收回了那半边侧脸,只留给平澜一个好看的后脑勺。

他这样缄口不言,已经有半日光景了。

自他在闭眼等死的祁玉面前收回剑,将昏迷不醒的叶逊背出天香楼,一路上从租赁马车到冒雨疾奔,他都没有说过一句话,也没有说这是要往哪儿去。

他不说,平澜和王小二也就不敢问。

王小二是有点怵。

他这几日突遭大变,先是被弦月神教的人找上,眼看着卧病在床的老母亲被弯刀割喉,连句完整的“救命”都没能喊出来。他惊惧又悲愤,却被打得鼻青脸肿,浑身是血。被迫带着弦月神教的魔头找到了陆鹤轩一行人,结果发现他那一向沉默寡言看着好欺负的东家,居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武林高手,连叶逊那个瞎眼老头子也能以一敌三。

而他从一个混吃混喝的小二变成了逃命天涯的倒霉蛋。

王小二觉得,这世界实在是太玄幻。

可是一旦接受了他东家这个崭新的设定,再去看对方,就发现对方真不是之前他以为的那样了——时常半垂的眼皮并不是在偷懒打瞌睡,而是对敌人的一种无声蔑视,不爱说话并不是因为性格木讷,而是因为作为一个高手,只要能动手解决的事,绝不多废话。

现在他东家眉峰紧蹙,脸色黑得像锅底。

可怕,简直是太可怕!

王小二自认没有那个本事去招惹他,所以只能窝在马车里同昏迷的叶逊待一块儿。

而平澜的情况,就稍稍有点复杂。

当年她一家三口被匈奴掳去后,其实只是被软禁了,除了行动不自由以外,并无其他威胁。

因为当时的匈奴大单于是个十分有政治远见的人,早就意识到杀了嘉敏太子一家人,与大晁结下梁子于他们匈奴并没有多大益处。他只想用嘉敏太子一家三条人命换取最大的利益,譬如凉州的十三城,又或者是大晁每年献上岁币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双方以月儿沟为界,百年不兴战事。

可事情的变故起于凉州太守,他将嘉敏太子一家人卖给匈奴人,本就犯了诛九族的大罪,眼看匈奴和大晁都有议和的倾向,假若嘉敏太子得以回朝,那么登基后的第一道圣旨,必定是砍了他的项上人头。

凉州太守每日每夜地睡不着觉,冥思苦想、殚精竭虑数个夜晚之后,他又做出了一个愚蠢的决定。

他私放了匈奴人入关。

玉门关一破,中原就犹如决了堤的河道,洪水一泻千里,九州大乱。

匈奴人杀红了眼,大单于眼看拦不住,干脆破罐子破摔,下令要杀了嘉敏太子一家祭旗。

平澜一家三口的性命这才真正地悬在了刀尖之上。

朝廷上下忙于应付匈奴大军的进攻,焦头烂额之际,嘉敏太子的生死已被众官员抛之脑后。而最后,真正救了他们的,是江湖人士。

剑圣陆无名携妻祁昭昭、其子陆凛深入大漠,于一个暗夜里悄悄潜入匈奴军营,救走了嘉敏太子一家。

在那个令所有人都心弦紧绷的深夜里,风沙、追兵、对地形的不熟,所有的不利都纠结在了一起。

陆凛和当时只有四岁的平澜落了单,两个半大孩子没了父母的帮扶,居然也在那广袤沙漠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出去。

后来,已经是雍王爷的嘉敏太子告诉平澜,当日陆凛背着年幼的她走出大漠,两只手臂上全是小刀的划痕,用撕碎的衣裳布料潦草裹着,伤口还未愈合,将他的白衣染得血迹斑斑。

而昏睡的平澜唇边有血,雍王爷说,那应该是陆凛将自己的血喂给了她。

当年的陆凛,也不过是个九岁的小小少年。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陆凛放血为她止渴,救了当时她的一条小命。

然而玉门关下匆匆一别,平澜又年纪尚轻不通人情,连一句“多谢”也未能说出口。

眨眼数年,昔日那个白胖丫头已经出落成一个窈窕淑女,才情满天下。而那个将她背出大漠、割腕放血的正直少年,却成了人人口中罪恶滔天、恶贯满盈的杀人魔头。

物是人非事事休,未语泪先流,世间百转千回,不过如此。

平澜自知事起,便一直在打探剑圣一家的消息,然而只打听到陆无名因欺压祁氏女曝尸荒野不得好死,陆凛屠戮祁氏满门之后销声匿迹,此外皆是一些不实的坊间传闻。

她此次离家出走,除了想要躲避议亲一事,另一个最重要的目的,便是想要找到陆凛。

她遍寻多年消息未果,谁曾想,她心心念念的那个人,竟是在船上与她萍水相逢的陆鹤轩呢?

他变了太多。

当然,她当时年岁太小,并不记得陆凛的相貌如何,但在她模糊的记忆中,犹记得当年的陆凛,是一个很喜欢笑的少年,他笑起来也很好看,牙齿洁白又整齐,让当时吃糖吃得满口蛀牙的她羡煞不已。

但平澜又想到他此后经历的种种,觉得自己似乎又能明白他如今为何成了这般不苟言笑的模样。

年少突遭大变,善恶是非全然颠倒,又身负恶名,若还能心若旁骛地大笑,那必定是冷心冷肺,心智有问题了。

当年究竟发生了何事还待以后查清,当务之急是弄清楚他们此行是往何处去,叶逊又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平澜撑开油纸伞,坐在陆鹤轩身旁,明知他身上穿了避雨的蓑衣,却不自知地将手中的油纸伞往他那边多递了几寸。

还是陆鹤轩伸手将伞推至她头顶。

“遮你自己。”

这是他这半日以来,说的第一句话。

平澜面上一喜,问道:“我们这是去哪儿?”

陆鹤轩侧头看了她一眼。

这眼神对平澜来说十分熟悉,之前叶逊说她要和他们一起跑路的时候,他也是这样费解的眼神。

平澜一时福至心灵,脱口而出:“你不会是不想带着我们吧?”

她说的“我们”,指的是她和王小二。

陆鹤轩并未回答她的问题,只低声说了句“药王谷”。

平澜一怔:“药王谷?是要去找人医治叶伯伯吗?”

陆鹤轩“嗯”了一声,扬手又是一鞭子。

“叶伯伯能好吗?他是中了毒吗?你为何不找弦月神教的人要解药?”

也许是因为叶逊的重伤让陆鹤轩也没了头绪,又或许是因为漆黑的雨夜容易激起人心中的那一点愁绪,平日里说不到三句话的陆鹤轩,罕见地向平澜解释了起来。

他屈起一条长腿坐在车辕上,手里把玩着那根马鞭,静静道:“师父身上所中的百日枯,没有解药,毒液会顺着经脉慢慢渗透全身,流进心肺,百日后,五脏六腑会化成血水,七窍流血而亡。”

平澜惊愕不已:“啊?那叶伯伯他……”

陆鹤轩眉头皱了起来,这让他看起来十分焦躁。

“去药王谷,找到药神华衢就可以了。”他又低低重复了一遍,不知是在担心平澜没听清,还是在说服他自己。

平澜看着这样的他,突然没预兆地开口:“十……陆、陆兄?你……你还记不记得……”

陆鹤轩心不在焉地随口问道:“记得什么?”

平澜一噎,垂下眼睑:“没、没什么。”

时机还是不对,眼下他正为叶逊身上的剧毒担忧不已,又何必拿这些陈年旧事去烦扰他?

等来日……来日再问他吧,平澜心想。

“阮姑娘。”陆鹤轩突然开口唤了平澜一声。

平澜嗫嚅道:“其实不必……不必这么客套,你叫我平澜即可。”

陆鹤轩却并未如她意,偏头认真看着她的眼睛说道:“我之前便跟你说过,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每个人都自有他的去处,你我并非同路人,等天亮到了城中,你就回家去吧。”

他一贯半阖的眼皮掀起来,露出漆黑如墨的瞳仁。平澜被这双漂亮的眼睛看着,只觉得脸颊发烫、头晕耳鸣,好似下一刻就要天旋地转,而她会跌下马车去。

她几乎是带着点儿逃避意味地低下头,小声嘟囔了一句话。

雨点噼里啪啦砸在伞面上,遮去了她的声音。

陆鹤轩只听见隐隐约约的“讨厌”二字,便问了一句:“什么?”

“没什么,”平澜摇头,“不过,陆兄,是天亮了吗?我眼前,怎么泛白光?”

陆鹤轩皱眉,这又是在说什么胡话?

他刚想去侧头看阮平澜怎么了,右侧肩头突然一重,继而一具柔软的躯体就倒入了他的怀中,他下意识地伸出双手搂住,鼻端盈来一股清冷寒梅香。

天际一记惊雷响起,电闪雷鸣之下,白光乍现,陆鹤轩看清自己怀中的女子满面通红,嘴中还在一直不停地说着胡言乱语:“别……别丢下……丢下我……十……”

“十七哥哥”四个字,在她颠三倒四的胡话里,化作了模糊不清的尾音。

陆鹤轩没听清,也没放在心上。

油纸伞早已跌落在地,被马蹄踩破,已经变小的雨丝落下来,打湿了她的头发,鬓发一绺一绺地贴在额际,让她看起来有点儿可怜。

陆鹤轩在那一刻,说不清自己怎么想的,竟双手将她拢得稍微近了些。

身后传来掀帘声,陆鹤轩回头望去,正好瞧见王小二一脸见了鬼的神色。

“东家,我什么……什么都没看见!”

王小二已经快要哭出来了,把手中的帘子像烫手山芋似的放下,快速地缩回了马车里。

车内传来他破了音的大喊:“别杀我灭口!”

陆鹤轩:“……”

怀中女子身上烧得滚烫,那热度似乎也传到了陆鹤轩的身上,让他浑身都不是滋味。

他想叫王小二出来把阮平澜扶进去,然而在抽离手的时候,却发现怎么也抽不开。

他低头一看,就看见了扣在自己衣袖上的几根莹白手指。

这情景,似乎有几分眼熟。

片刻后,驾车的人,换成了鼻青脸肿的王小二。

2

平澜醒来时,发现自己正在船上。

准确地说是一个竹筏。

她刚醒来脑子昏沉,眼见晴空万里,白云悠悠,身侧碧波荡漾,还以为自己是在从金陵城逃出来那一日租赁的那艘黑船上,其后发生的种种不过是她的臆想。

然而眼前突然出现一张凄凄惨惨的脸,平澜认出来,这是命途多舛的王小二。

王小二瞪着双肿胀青紫的眼睛,惊喜道:“阮姑娘,你醒啦?”

平澜眨了眨眼,才反应过来这些天经历的事情都是真实的。

她找到了陆凛,但……话说陆凛呢?

平澜心里一阵慌乱,陆鹤轩莫不是真的把她和王小二丢在半路了吧?

她一骨碌半坐起来,回头一看,陆鹤轩在她身后不远处,正握着叶逊的手为他输送内力。

平澜悬着的心这才放了下去。

一放下心来,她的脑袋又晕乎起来,像是跳了半日的胡旋舞,身子也乏得使不上力。

陆鹤轩道:“你最好躺着,你发着高热。”

平澜脱力地仰躺在竹筏上,手背盖住滚烫的额头,喃喃道:“果然啊……”

她那怪症果然又发作了,每当她说了什么诅咒别人的话,若是当日灵验,便会发上一场高热,程度视诅咒内容轻重而定,因此她爹雍王爷严令禁止她说出诅咒之语。但天香楼里祁玉趁陆鹤轩六神无主时预备偷袭,她当时什么都顾不得,诅咒脱口而出,幸好应验了。

不过如今她离家在外,偏偏又犯了这奇诡之症,没了府里的御医用汤药配以珍稀的参丸养着,也不知多久才能好……

天光有些刺眼,平澜伸手盖住眼睛,高烧烧得她全身乏软,无法起身去看叶逊情况,只得出声问道:“叶伯伯如何了?”

陆鹤轩道:“还死不了。”

平澜:“……”

她担忧道:“百日枯这个毒药,是不是一定百日之后才会毒发?如今距叶伯伯中毒不过一夜,应当不会有事吧?”

“一夜?”

王小二哭笑不得道:“阮姑娘,你已经昏睡三日了。”

“胡说。”平澜下意识反驳,“那样我会饿的呀。”

“你吃了东西呀。”

平澜奇怪道:“我睡着呢,怎么吃?”

王小二像是想起了什么,脸色顿时古怪了起来,他眼神躲闪地小声道:“反正阮姑娘你就是吃了。”

平澜正想继续问他,却听见陆鹤轩突然道:“到了。”

三人望去,只见岸边一片丰美草地,绿意盎然,生机勃勃。

待竹筏停稳,王小二便欲登岸,却被陆鹤轩执剑的手挡住了。

王小二看着灰布包裹着的逝水剑,顿时就想起了那日被割喉的黑衣人,两腿一夹,险些吓尿,抖着嗓子问道:“怎、怎么了?”

陆鹤轩没有说话,从包裹里拿出叶逊常用的葫芦酒壶,往外一抛,酒壶掉在了草地上。

平澜和王小二不明就里,但不消片刻,他们便看见方才还在地上的酒壶渐渐沉了下去,直至完全没入草地里。

“是沼泽地。”陆鹤轩沉声道。

平澜不禁一阵后怕:“以前在书中看到过,说是南地湿热,地势低,多沼泽,人若不小心踏入沼泽地,不到一炷香,便会塌陷进去,越挣扎,下陷越快。沼泽下的水蛭会把人血吸干,到最后两截腿便只剩下覆着皮的白骨。”

王小二被她说得头皮发麻,只觉得自己双腿都像是有水蛭在啃食,慌忙低了头去看,好在裤子上并未有任何爬虫。

“那我们该怎么上去呢?”王小二问。

两人都不约而同地看向陆鹤轩。他们在不经意之间已经把陆鹤轩当成了最大的依靠,陆鹤轩虽然惜字如金,却十分靠得住,因此在做决定时,这二人总是情不自禁地朝他看去。

陆鹤轩走到平澜身边,她因身子使不上劲,还坐在竹筏上。

只听他低声道了一声“得罪”,平澜还未反应过来,他就已伸出一只手臂,将平澜从竹筏上拉了起来,下一刻,那只有力的右臂便搂在了平澜的腰间。

“啊!做做做……做什么?”她慌里慌张地问道,一颗心仿佛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似的。

头顶传来陆鹤轩好听的嗓音:“抓紧。”

话音刚落,平澜的脚下便腾空了。

这是轻功——“踏雪”。

整个人都悬空的感觉不太美妙,平澜忍不住乱想。

她就像一只受惊的猫,顾不得什么男女大防,两只手臂拼命地攀住陆鹤轩的脖颈。

陆鹤轩闷吭一声。

呼啸的风声中,平澜听见他在耳边轻声道:“倒也不用这么紧。”

平澜:“……”

几个起落之间,陆鹤轩已经带着平澜进了湖对岸的密林。

落地之后,他放开平澜,整了整被她抓歪的外衣领口,对她道:“在这儿等一会儿,我去把他们带来。”

平澜垂着头不发一言。

“听见了吗?”

依旧是没有反应。

陆鹤轩皱眉,低头去瞧她,见她表情愣怔,双目无神,问道:“你怎么了?”

他看了看四周环境,高树参天,草木莽莽,不禁有些了然:“若是害怕,便闭上眼睛,数十个数,我就回来了。”

平澜还是没有回答,陆鹤轩没了耐心,也不想再管她,正欲转身时,她扶着身侧大树,扭头“哇”的一声,翻江倒海地吐了起来。

陆鹤轩:“……”

没过多久,昏迷的叶逊也被陆鹤轩背了过来。

脱力的平澜和叶逊一起靠着树,她不禁在心中道:难道陆鹤轩也要背王小二过来吗?

不知道为什么,光是想想这一场景,她就觉得很是怪异。

事实证明,是平澜想多了。

因为王小二,是被陆鹤轩揪着后脖领子拎过来的。

甫一落地,王小二:“呕——”

陆鹤轩:“……”

王小二呕吐的地方恰巧是平澜之前呕吐的那处,平澜趁陆鹤轩回去接人,还专门挑了两片宽厚的叶子给遮盖住,但经王小二这么一吐,地上真是惨不忍睹。

平澜别过脸,觉得自己此生的脸面算是丢尽了。

四人再次启程,王小二将胃中存货吐了个干净,精神萎靡地问陆鹤轩:“东家,这破林子东南西北都一个样儿,咱们该走哪条路啊?”

陆鹤轩没说话,背着叶逊径直往前走,王小二只好扶着平澜赶紧跟上他的步伐。

王小二早已认为他们四个人是一条绳上绑着的蚂蚱,他对陆鹤轩也很是尊敬服从,但陆鹤轩本人好似将他们看作是可有可无,一路上话语极少,也从不解释。

王小二心中不禁产生一种真心喂了狗的背叛感,但他不敢大声说,只从鼻腔中含含糊糊埋怨道:“嘁,什么都不说,万一走错了怎么办?东家这不是把我们当傻子吗?”

他自以为说得很小声,殊不知陆鹤轩是习武之人,耳力颇好,就算是说得再小声,陆鹤轩也能听见。

但陆鹤轩目视前方,眼中没有任何波澜。

被王小二扶着的平澜被迫听了一耳朵的絮叨,终于忍不住开口小声说道:“小二哥,你看,这草丛里有被人踩踏过的痕迹,我们顺着走,应当是没错的。”

说完,她顿了顿,又说道:“陆兄只是不喜多言,并非将我们当成傻子,你莫要再说了。”

走在前面的陆鹤轩,眼睫突然颤了一颤。

王小二得了平澜嘱咐,也不再抱怨。三人都各自低头行路,林中寂静,仿佛连飞鸟擦过树梢的声音都听得清。

这场景着实有些诡异。

王小二内心惊惶,犹如一只惊弓之鸟,东张西望,生怕冒出个什么魑魅魍魉。

就在这时,走在前面的陆鹤轩突然脚步一顿,逝水剑又挡在了王小二的身前。

王小二吓得面色惨白:“怎么了?又怎么了?”

寒光一闪,逝水出鞘!

陆鹤轩剑尖向下,从乱草中挑出一个什么东西,平澜还未来得及看清,只见他挥剑当空一劈,地上便多了一地零碎。

有竹篾、削尖的木桩以及一些竹刺,极其尖锐。方才他们若是脚步不停一直走下去,那么竹尖将刺入脚心,那种疼痛简直让人不寒而栗!

平澜打了个寒噤,问:“这是暗器?”

陆鹤轩却倏地一扭头,捏起一根竹刺飞速向旁边掷去,同时一声暴喝:“什么人,给我出来!”

平澜和王小二往旁边看去,果然看见了幢幢树影之中,有一片黑红衣角,陆鹤轩一根竹刺扔过去后,那躲在暗处的人快速移动了起来。

寂静的树林里传来一阵铃铛声响,丁零丁零,让人听得两股战战。

陆鹤轩将叶逊放在树旁,一个腾跃,眨眼人就不见了。

王小二扶着平澜,牙关打战:“铃铛声响,这是黑白无常在索人魂呢,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东家这般莽撞,怕是有去无回。”

平澜烧得两眼昏花,闻言训道:“胡说什么,他才不会有事。”

果然,没过多久,陆鹤轩就回来了,手中还提了个人。

等他将人放在地上,平澜这才看清,那是个姑娘,并非什么黑白无常。

王小二:“……”

姑娘长得眉清目秀,除了脸蛋白了点儿,同王小二口中的黑白无常没半点相像之处。她头上无朱钗簪环,仅是以黑亮的长发编成数股小辫,再以彩色丝带装饰,项间戴着银制项圈,身上的裙子黑红相间并绘着蕨枝花朵,两截皓腕和足踝上则是戴着铃铛链子。

这应该就是当时那阵铃声的来源。

逝水的剑尖指着她,陆鹤轩沉声问道:“说,你是何人?”

地上的姑娘吓得拼命摇头,身子蜷缩,恨不得将自己缩成拳头点大儿,她掩面讷讷道:“%¥@@*&^……”

陆鹤轩无语。

平澜仰天长叹。

得,继仇家千里追杀、叶逊昏迷不醒之后,他们又面对了一个要命的难题——语言不通、沟通无效。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连三人中拿惯了主意的陆鹤轩都狠狠愣住了,拿着剑的手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很是为难。

王小二嘀咕道:“这姑娘,莫不是脑子有问题吧?答得牛头不对马嘴……”

他话未说完,只见他东家突然转过头来盯着他。

王小二被他东家如鹰隼般锐利的眼神看得头皮发麻,打着哆嗦问道:“怎么了?”

陆鹤轩:“你听得懂她说的话?”

这很难吗?

王小二道:“听得懂,她是苗疆人,说的苗语,我有个远房姑婆,也是苗疆人。”

“她说的什么?”

王小二皱着张伤痕累累的脸道:“她说……不要和她说话。”

陆鹤轩皱眉:“问她是何人,方才为何鬼鬼祟祟。”

王小二将陆鹤轩说的话用苗语向那名女子重复了一遍。

那女子叽里呱啦说出一长串。

王小二道:“她说她叫阿蛮,就住在这药王谷里,今日是出来捕猎的,方才那‘暗器’,是她用来捕野猪的,见我们快踩到了,本来想丢个石头提醒我们,结果东家你……”

如此看来这姑娘也不是个坏人,陆鹤轩收剑入鞘,又道:“让她带我们入谷。”

王小二转达了,名为“阿蛮”的姑娘点了点头,倒像是挺好讲话的样子。

她撑着手从地上站起来,王小二伸手欲扶,阿蛮却唯恐避之不及,赶忙躲开了去。

王小二摸着鼻子讪讪不已:“我有那么可怕吗?”

靠在大树上的平澜好心安慰他:“也没有……小二哥,看多了也就习惯了。”

王小二:“……”

一行人跟在阿蛮身后,阿蛮走在前面,突然问了一句话。

王小二自觉翻译:“东家,她问我们入谷是要找谁。”

“药神华衢。”

王小二跟阿蛮说了,阿蛮回了他一句话。

王小二脚步一顿,不知是谁的靴底踩到了一截枯枝,“啪”地发出一声轻响。陆鹤轩不知为何,心头突然不祥地跳了一下。

他听见王小二的声音响起——

“东家,阿蛮姑娘说,药神早在三年前,就死了。”

3

药王谷,竹屋。

阿蛮坐在竹床边,在叶逊手臂处施好最后一枚银针,再用一把轻巧匕首划破叶逊食指,浓黑的血液很快流了出来。

王小二就在下方拿着陶碗小心地接着。

平澜在一旁看得揪心。

三日前,他们进入药王谷,却被带路的阿蛮告知,药神华衢早已死去多时。

本来以为已到山穷水尽之时,众人都有些心灰意冷,可没想到华衢虽不在了,却有个继承了他衣钵的小徒弟。

这名小徒弟正是苗疆女阿蛮。

阿蛮医术精湛,一剂药下去,很快就治好了平澜的伤寒之症,可对叶逊身上的百日枯还是束手无策。

她坦言,若是她师父还在人世,兴许还能有些办法。

但药神华衢早已离世。

没过多久,毒血已盛满了半个陶碗,阿蛮为叶逊止了血包住,王小二端着碗毒血正想倒进竹床旁的一个小陶罐里,却被阿蛮及时制止。

阿蛮用苗语道:“别倒里面,血有剧毒,那里面有我养的蛊虫,会毒死它。”

王小二:“……”

这女人在睡觉的床边养蛊虫,真是不知让他说什么好。

阿蛮拿过王小二手中的陶碗,将毒血放到外面去处理。

陆鹤轩坐在床边,为叶逊掖好被子。

他垂着头,脸上表情看不太清,惹得王小二大气也不敢出。

平澜叹了口气:“真没其他法子了吗?”

阿蛮称自己医术不精,救不回叶逊的命,只能施以银针之术,每隔三日为叶逊放上半碗毒血,如此叶逊昏昏睡上十五个日子,便会醒来一回。

但即便是这样,也不过是将叶逊剩下的寿数延长至半年以后。

百日枯嘛,不管是百日还是半年,总归是要枯的。

恰逢阿蛮处理完毒血,走进屋,说了一句话。

王小二听了面色一喜,赶忙道:“东家,阿蛮说这世上还有一样东西可解百毒,是……”

“不用你说,我知道。”陆鹤轩打断王小二。

他理了理叶逊灰白凌乱的头发,随后站起身淡淡道:“祁门每隔百年,便会出一名百毒不侵的女子,其血液可解百毒。”

语罢,他朝阿蛮深深一拜:“阿蛮姑娘,陆凛半年之内,定会寻回解药,还请姑娘在谷内多多看顾师父,姑娘大恩,若他日有需,陆凛当万死不辞。”

他言辞恳切,剑眉斜飞入鬓,双目亮若寒星,薄薄的眼皮不似平日里懒懒地阖着,脸上也脱去了往常的惫懒神色,清亮的眼眸里满是坚定。

阿蛮虽听不懂官话,却愣愣地点了点头。

平澜看着这样的他,不知为何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昔日天香楼里,叶逊中毒倒地,仇人弯刀在侧,他拾起了曾发誓不肯再碰的逝水剑。

今日,在药王谷的小竹屋里,他拾起了已被自己丢弃多年的名字。

那个被平澜熟知的名字。

“十七”是乳名,后来剑圣独子丑名从江湖传至庙堂,她才知道他的名字。

从父姓陆,取名为凛。

陆无名为他取名为凛,大抵是希望他日后能成为凛然于天地间的大丈夫。

可惜这个名字与杀人如麻、冷血残忍挂上了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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