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姑娘,江湖险恶,还请你尽早归家去
1
正午。
平澜端着个豁口海碗,坐在客栈门槛的阴凉处,一口一口吃着阳春面。
这碗面是陆鹤轩给她做的,十文一碗,面条绵软,混着猪油香,上面撒了绿油油的葱花,还卧了一个香喷喷的荷包蛋。
平澜耷拉着宿醉后的肿胀眼皮,一口蛋一口面,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门口大娘们的闲聊。
一个大娘捂着嘴小声道:“听说,陈家湾渡口那儿,死了人呢。”
平澜吸面的动作停了下来。
大娘继续道:“而且还死了一船人,现在天气热,太阳一晒,那气味能飘出二里地,今儿早上还把狗给引过去了,陈家湾的人觉着奇怪跟去看才发现死了人。死人的脖子上还都被割了一刀,那血流的,啧啧啧,江水都给染红了。”
另一个大娘接话道:“这莫不是仇家寻仇?那些个江湖人,成日砍砍杀杀的,今日我杀你全家,明日你扒我祖坟的,没完没了了。”
“应该是。”
大娘点点头,道:“我听我男人说啊,昨儿个夜里,邻村来了一群穿黑衣的男人,腰上别着弯刀,一直在打听一个穿青衣的男人,估计是跑了一个,正在找呢。”
“这不是大海捞针吗?天下穿青衣的男人那么多,难不成见着一个就杀一个?”
“所以嘛,那群黑衣人还说了,和那个青衣男人在一起的,还有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以及一个瞎了眼的老头子。”
众人听得瞬间睁大眼,像知道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指了指平澜身后的客栈。
平澜端着碗,当机立断地起身,转向跑进客栈,在厨房里找到了陆鹤轩。
她把碗放在灶台上,表情凝重地道:“出事了,船上的人,死了。”
陆鹤轩生火的动作停了下来。
平澜便将方才听来的闲话一五一十地告诉了陆鹤轩。
陆鹤轩听完,皱着眉头问:“你说他们都是喉间被划了一刀?”
平澜不知他为什么关注这一点,点了点头。
他又问道:“黑衣人腰间别着弯刀?”
“是。”
他的眉心压出一道深深的褶子,放下手中的木柴,站起身。
“疯狗教。”
门口传来一道声音。
平澜闻声望过去,看到叶逊拄着竹棍从门口走了进来。
“手执弯刀,门下豢狗,杀人时爱割喉,一刀毙命,尸体扔给狗吃,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疯狗教依然这么没品。”
平澜十分惊喜:“叶伯伯,你果然是江湖人士!不过江湖上好像没有疯狗教这么一个组织啊?”
叶逊冷哼道:“听闻十年前中原武林有一个年轻人入了疯狗教,并为其改名成什么弦月神教。哼,换汤不换药,改了名也掩不住他们疯狗教的臭名声。”
平澜道:“这就对了!弦月神教,江湖上臭名昭著的魔教,烧杀掳掠,无恶不作,人人得而诛之。不过,他们不是一向在玉门关外吗?为何这次突然入了中原?”
叶逊也好奇,转而问陆鹤轩:“你可是露了什么行迹?”
陆鹤轩静默不语。是有的,他救平澜时使出的那一招摽梅手,便是最大的蛛丝马迹。
不过月光镇偏居一隅,出行极其不方便,因此镇上居民自给自足,少有出世,他当时也是心怀侥幸。
“这已经不重要了。”陆鹤轩沉吟片刻,又道,“师父,这里留不得了。”
叶逊表情严肃地点了点头:“快去收拾东西,这客栈也留不得了。走前还得要全烧了,不然他们的狗会循着味道跟上来。”
平澜觉得自己越听越糊涂,怎么突然就要跑路?还要烧房子了?
“稍等,各位,我不太明白?为何留不得?”
叶逊转向她说:“是这样的,丫头,我们师徒俩早年欠了些债。现在要债的来了,所以我们得赶紧跑人。”
平澜说:“欠了钱吗?我有钱,可以先给你们垫一垫。”
“不不不,这债银子可还不了。”
“你同她啰唆什么?”陆鹤轩皱眉不耐烦道。
叶逊不假思索道:“这当然要说清楚啊,她以后就是我们逃亡路上的同伴了。”
“什么?”
“什么!”
两声惊呼出自陆鹤轩和平澜,不过有些细微的不同。
陆鹤轩有些疑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他难以置信地问:“你是不是昨夜的酒还没醒?”
叶逊没好气地说:“说什么呢?老夫醉过吗?难不成你还不带上这丫头?你可别忘了,疯狗教指明了,要找一个青衣男人。”
他指了指陆鹤轩。
“一个瞎眼老头子。”
他又指指自己。
“最后是什么?年轻貌美的小姑娘,老夫看不见,也不知平澜丫头到底美不美?你自己说说,人家美不美?你说?人丫头美不美?”
陆鹤轩:“……”
他突然生出一股弑师的冲动。
平澜对自己容貌还是有点自信,最后只能默认了这个自己初出江湖,刚摆脱掉自家父亲的重重排查,从青鳌帮手下争回一条小命,还未在武林扬名立万,就不得不踏上躲避仇人追杀的逃亡之路的事实。
更憋屈的是,这还不是她的仇人。
平澜无语望天,心道她的个皇叔欸,还有比这更惨的事吗?
叶逊问:“你不会真打算不带她走吧?”
陆鹤轩不说话,但答案已经很明显。
还真有更惨的事,平澜心道。
叶逊气得抬手就给陆鹤轩来了一竹棍,陆鹤轩躲也不躲,棍子打在身上,发出一声闷响。
他指着陆鹤轩的鼻子骂道:“你如今是怎么了?陆鹤轩,我为你取字鹤轩,是希望你如鹤般品性高洁,鸿轩凤翥。若你今日把这丫头扔在这里,她必定会死在疯狗教的弯刀之下,你这便是见死不救,老夫且问你,你可会良心不安?”
陆鹤轩“呵”了一声,反唇相讥道:“见死不救?我若真的见死不救,昨日便不会返回去,更不会使出摽梅手,让人家找上门来。师父,今日种种,皆是因为我做不到见死不救,才造成的。”
叶逊一愣。
他家徒儿说得好有道理。
他叹了口气,道:“既如此,你何不送佛送到西?”
陆鹤轩才不理会他,欲出去收拾行囊,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弦月神教的人已经找到邻村。
然而,他的衣角却被一只素白纤长的手给拉住了。
垂眼一看,是平澜。
平澜看着他道:“那个……你若不带我走,我留下来了万一被那些人抓住,他们对我严刑拷打,那时我可是会招得一干二净的哦。”
她又冲他露出一个略微羞涩的笑容,两颊染着红云,双眸亮晶晶的,像是有些不好意思地道:“毕竟我有些怕疼,受不得酷刑呢。”
陆鹤轩:“……”
“你是在威胁我?”陆鹤轩剑眉一挑,嘴角倏地勾出一个笑,显出几分桀骜。
平澜摇头,道:“我只是实话实说。”
“那你就不怕,我现在杀你灭口?”他嘴角的笑意越发明显,低头直视平澜的双眼。
“阮姑娘,你还不知我欠的债是什么吧?我告诉你,我欠的,不是银子。”顿了片刻,他一字一句道,“是人命。”
平澜不合时宜地心想,他有一双十分漂亮的眼睛。
眼皮薄,瞳仁墨黑,眼尾微微上挑,宛若燕尾,半垂时显得冷淡,抬眸看人时便带出几分撩人。
标准的桃花眼。
莫名有些熟悉,像是在梦中见过。
2
未时。
正是夏日里一天最热的时候,各家各户都紧闭门窗在家午睡,路上连狗都没有一只。
王小二叼着根狗尾巴草,头上盖着外衣遮阳,趿拉着双破布鞋,慢悠悠地走向客栈。
他昨夜一直在照顾患了伤寒的老母,寅时才睡。等到醒来时,天已然大亮,他竟一觉睡到了下午。
好在客栈门庭寥落,一年到头接待不了几个客人,东家又是个好脾气的闷罐子,一天说不到三句话,也不会和他计较。
不对,王小二突然想起来,昨晚上来了客人,还是个罕见的美人。
客人晨起要用饭用水,必然要找小二,到时一看小二不在……
王小二赶紧加大步伐,越走越快,到最后,干脆一股气跑到了客栈门口。
王小二推门进去,就看见三个人站在客栈大堂。王小二心道坏了,这是那个女客人在向东家告状呢!
他连忙三步作两步地走过去,急道:“东家,您听我解释。”
陆鹤轩制止道:“不必解释。”随后从袖中掏出一袋银子,递给王小二,“这银子是你的工钱,你拿了……”
“不!我不拿!”王小二就地一跪,一把抱住陆鹤轩的大腿,哭得撕心裂肺,“东家!您别不要我!我上有七十岁老母要赡养!我……我还没有娶媳妇儿……哇……您别不要我啊……”
陆鹤轩:“……”
“可是,你不走的话,就会没命,那你更娶不到媳妇儿了。不过我听闻坊间有冥婚一说,你可愿娶个鬼媳妇儿?”平澜躬下身,笑眯眯道。
见王小二一脸惊恐不得其解的样子,她一指被他抱着的陆鹤轩,好心解释道:“你东家,欠了债,正被人追杀呢。你若执意要留下来,他怕你暴露行踪,便只能杀你灭口。”
她的话才说完,陆鹤轩只觉腿上一松,手上的钱袋被拿走。下一刻,客栈的门被推开,王小二的背影已经消失在了远处。
叶逊侧耳听了片刻,道:“跑远了吧?行,我们这就启程吧。”
平澜问:“咱们这是要去哪里?”
“定陵。”
定陵?
陆鹤轩瞥她一眼:“怎么,你不是要去定陵?”
叶逊抚掌笑道:“如此甚好,老夫老早就想尝一尝定陵的女儿红,走!出发!”
且再说那王小二,他早早跑出几十丈远,气喘吁吁之余,回头望了望客栈,却见客栈的方向浓烟滚滚,竟是起了大火。
依稀可闻街坊四邻的奔走呼告之声,王小二精疲力竭,一屁股瘫坐在地上,愁眉苦脸。
“这可叫个什么事儿啊?”
头顶的烈阳总算西移,平澜停下脚步,抹了把头上的汗水,撑着膝盖微微喘着气。
夏日行路真的是折磨人,平澜虽然有一个喜好尝试新鲜事物的爹,每逢狩猎必定带着她,是以平澜的身体要比那些公主贵人强健一些。
但再怎么强健,她也是用金陵城的细米温养出来的金枝玉叶,跟着叶逊、陆鹤轩行了半日路,到底是扛不住了,脚下怕是生了血泡,走一步疼一下。
前方叶逊和陆鹤轩见她停下,也随之停下来等她。
说来也是奇怪。
叶逊眼睛看不见,拄着一根盲棍,却能似平常人一般行路。平澜好几次看到他脚下有石子想要出言提醒,他却次次轻巧避过,就好像他还能看见一样。
可能真的是习武之人五感通透吧。修为高深到一定的地步,看不看得见,便不再那么重要。
平澜因此更加敬佩起叶逊来。
叶逊听见平澜的喘息声,关切道:“丫头,没事儿吧?”
平澜摆摆手,又突然记起叶逊看不见,只得出声回答道:“叶伯伯,我没事儿。”
叶逊道:“还是先休息下吧,正好也进点水米,那帮人应该暂且追不上来。”
平澜不知为何,竟下意识地去看陆鹤轩的表情,好在这位主儿没什么意见。
平澜泄了口气,直接毫不讲究地坐到了地上,身上的衣裳不仅染上了灰尘,还被划破了几处。
要知道,雍王爷对女儿极好,平澜的每一件衣裳,都由内务局精心打造。就好比她身上这套,外衣由天蚕丝制成,蚕是宫中养的春蚕,每日用最鲜嫩的桑叶喂养,吐出的丝亮而坚韧,再由江南最好的绣娘一针一线地缝制。
可她没工夫注意这些,她实在是太累了。
陆鹤轩拿出干粮饮水递给她,目光不经意停留在那几处破痕上。
平澜接过烙饼,啃了几口,虽然很干硬,但她饿坏了,竟吃出了绝世珍馐的滋味。
叶逊笑道:“你这丫头,听声音像是个娇娇女,倒是挺能吃苦。老夫猜你家中似乎颇为富裕,本应无忧无虑,为何出来自找苦吃?”
平澜咽下口中的饼子,道:“银钱上不用忧虑,自还有旁的事忧虑,这世上哪来真正的无忧无虑之人,不过是众生皆苦罢了。”
叶逊大笑:“你小小年纪,何以说话如此老成?”
“叶伯伯,我今年十八了。”
“哦?”他这倒没想到。
“那可有婚配?”
平澜满头黑线,果然,全天下的长辈都喜欢关心小辈的终身大事。
“尚未。”
叶逊这下来了兴致,两眼放光道:“那你看我徒儿如何?长得标致,厨艺了得,会……”
“师父!”陆鹤轩出言警告。
叶逊不理,继续道:“酿酒,人虽然是闷了点儿……”
“那个……”平澜觉得自己不得不提醒他,“你徒弟他在捡石头欸。”
叶逊:“你听我说,但这样的人宠媳妇儿啊!你要做了他媳妇儿,我保证你骑他头上去都行。”
然后,平澜眼睁睁看着陆鹤轩扔掉了手上鸡蛋大的石块,换成了一块更巨大的石头。
为了避免叶逊血溅当场,平澜不得不开口打断道:“叶伯伯,您别说了,我不嫁他。”
叶逊道:“为何?”
平澜左思右想,最后憋出一句——
“我怕他杀我灭口。”
陆鹤轩:“……”
平澜觉得,陆鹤轩手上那块石头,可能最终要在她身上派上用场。
“不过,我很好奇。”平澜转向陆鹤轩,“你是杀了何人?惹上了弦月神教这样的仇家。”
陆鹤轩眼底都是讥诮,纠正她道:“你不该问我杀了何人,我杀的——可不止一人。”
平澜一怔。
叶逊静静听了半晌,笑道:“丫头,怎么,怕了?”
平澜摇头:“不怕。”
叶逊这下来了兴趣:“你这丫头也是古怪,旁人若听了,定吓得跑都跑不赢,你却还有兴致和我们一块儿闲聊。”
平澜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对叶逊师徒俩不仅怕不起来,而且还有一种天然的信赖,这感觉来得玄妙,她自己也说不清。
她又问:“那为什么弦月神教能找上你们呢?”
陆鹤轩的神色复杂起来。
叶逊忍不住发笑,这丫头胆子奇大,有几分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莽撞,问问题倒是句句问到点子上,戳人心。
他清清嗓子,为她指点迷津:“丫头,你可知中原武林,有多少世家门派?各家又以什么见长?”
这个平澜十分清楚,在金陵时,她便常去天香楼听书,武林之事她如数家珍。
“中原武林能人异士无数,抛开寥寥几个逍遥散侠不说,武林一共两大世家,青州潜阳轩辕世家,铸剑名门,以剑术见长,前任武林盟盟主,便是出自轩辕家。北疆凉州楼氏,专于音律,尤擅用琴,琴音可传千里,杀人于无形。
“此外还有三大门派,无极门涵虚掌闻名天下,门主宫隐更是武林盟盟主,峨嵋一派以鞭法独步武林,少林则擅长棍法。”
叶逊听得频频点头:“唔……说得都不错,不过,你少说了一个。”
平澜谦逊地问:“叶伯伯,我少说了哪一个?”
叶逊拄着竹棍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顾左右而言他道:“是不是天色快暗了?走,我们去找个落脚的地方。”
他说话说一半藏一半,把平澜的胃口高高吊起,却又不给个回答,平澜只得锲而不舍地在他耳边追问:“叶伯伯,您说呀,我少说了哪一个?”
问了七八遍,叶逊只一味装聋作哑,最后是陆鹤轩忍不下去平澜的聒噪,不耐烦地告诉了她:“祁门。”
平澜锲而不舍的追问声停了下来:“什么?”
她看向陆鹤轩。
天气太热,外袍被他解下来系到了腰间,显出一截劲瘦的腰,他白皙的脸也被太阳晒得微微发红,倒让他看起来更有人气了。只是脸上的表情依旧懒怠,像是别人倒欠他八百两。
“交州西岭祁门,你忘了说。”
他冷冷说道。
3
山下一座破烂土地庙。
平澜递给陆鹤轩一把干稻草,陆鹤轩接过,拿打火石一点,火就燃了起来。
他又拿过一早处理好了的野鸡,穿在树枝上烤了起来。
平澜在火堆不远处坐下来,继续问道:“祁门与你们的行踪被仇家发现,这两者有什么关联吗?”
叶逊道:“那关联可大着呢。祁门原本算不上武林世家,只因它专窃人隐秘之事,再拿去换银钱,手段卑鄙,善恶不分,只要银子给得多,再污糟的事也做得出来。几十年前,武林中人都不大瞧得上祁门。直到一年魔头作乱,祁门也出力镇压,江湖上才勉强将它看作一大世家。暂且不论祁门如何登上大雅之堂,只说这祁门中人,皆会一门绝招。”
“什么绝招?”平澜好奇地问。
“摽梅手。”叶逊答疑解惑,“祁门之所以在武林臭名远扬,除了它专做下作之事,更在于他们的武学并非正统,祁门擅暗器和制毒,两者皆是为取他人性命,为人不齿。暗器一门之中,又以摽梅手最为出名,其门中弟子在学会拿筷子之前,便要学摽梅手。在院中立一木桩,暗器越过梅花,却片叶不沾,最后打在木桩上,留下六瓣梅花的印记,才算出师。”
说到这里,叶逊微微一笑:“这小子那日返回去救你之时,使的便是摽梅手。”
平澜被他这一通长篇大论绕得有些晕,只能抓住一些零碎的线索。
“那你是祁门的人?”她转而问陆鹤轩。
陆鹤轩闻言,脸上顿时露出一种极为明显的厌恶来。
“不是。”他沉声道。
叶逊道:“他会摽梅手,但不是祁门中人,其中原因老夫不好细说。只是丫头,这江湖上,千人千面,大多时候,我们识人不看脸,而是看他手下招数,一个人的脸可能是假的,但他打小学会的武功路子却骗不了人。”
那也不对啊,平澜皱眉问道:“可是,您也说过,祁门中人人皆会摽梅手,那弦月神教又怎知那摽梅手的痕迹是陆鹤轩留下的,而不是祁门其他人留的呢?”
陆鹤轩听到这里,突然出声道:“不会。”
平澜怔然,脑中突然电光石火冒出一个念头,只是闪得太快,让她抓不住头绪。
陆鹤轩道:“这世上,再无人会摽梅手。”
是了!
平澜灵光一闪,记起来,她在天香楼听书时听过,十年前,西岭祁门惨遭屠杀,门中三百七十二人,无论老弱妇孺,悉数殒命。
看来,摽梅手,应该是绝迹江湖了。
这世间,确实无人再会摽梅手,除了她面前的陆鹤轩。
那么,这真是一个活靶子,难怪弦月神教的人会找上来。
想清楚其中章节,平澜面色歉然道:“如此说来,那真是对不住了,若不是为了救我,你也不会暴露。”
陆鹤轩面无表情瞥她一眼,没说什么,把手中片好的鸡肉扔给她。
平澜接到手里,是一只烤得金黄焦香的野鸡腿。
吃进嘴里,外皮酥脆,满口咸香。
他是一个跑路躲追杀时,还不忘记带上佐料的奇人。
平澜再次刷新了对陆鹤轩的认知。
经过五日五夜的奔走,平澜一行人,总算到了定陵。
当然平澜也不算奔走,行至第二日时,陆鹤轩不知从哪里牵来了一头驴,让与平澜坐,三个人里还有一个瞎眼老头,平澜哪里好意思。多番推辞之下,陆鹤轩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她抱上了驴,丢下一句:“按你的脚速,我们估计离死不远了。”
平澜侧坐在驴背上,脸上的热度居高不下,也不知是被陆鹤轩颇为讽刺的话语给刺激的,还是为方才放在她腰侧的大手给羞的。
不过,不用顾虑平澜之后,三人的脚速确实快了许多。平澜不得不承认,三个人里面,她真是最弱的那一个。
三人一驴赶着关城门之前,进了定陵城,天色将暗,大家要寻地方落脚。
这一路上,不是落宿荒庙,就是随便寻个顺眼的石头躺着,叶逊一把老骨头睡得“咯吱咯吱”响,连平澜都能隐约听到。
他揉了把腰,问道:“咱们去哪儿?”
“城隍庙。”陆鹤轩回答。
“又去?”叶逊满脸不赞同,“徒儿,我们为何不去投宿客栈?”
陆鹤轩给出的理由十分简单——
“没钱。”
强大又令人无法反驳。
叶逊难以置信:“钱呢?出门时不是把钱带上了?”
陆鹤轩拍了拍驴头:“喏,全在这儿了。”
叶逊:……这骂也骂不得。
平澜听了,更是羞愧,连忙拿出自己的银票,一股脑儿全塞进陆鹤轩手里:“我有钱,陆……陆兄,你只管住最好的客栈。”
陆鹤轩挑了挑英气的剑眉。
三人最后入住了天香楼,驴子被小二牵入后院马厩,平澜和他们用过晚饭,便各自回了房间。
天香楼在金陵城也有一家,说来也是有趣,这还是楼氏产业。
凉州楼氏,他们不仅于音律一道是一绝,也精于行商,门下产业遍布天下,天香楼便是其中一家。
平澜躺在柔软的床褥上,却怎么也入不了睡,最后只能起身披上衣裳,去院中走走。
然而到了客栈庭院,却不止她一人。
院中石椅上,叶逊正坐在那里喝酒赏月。
平澜走过去坐下,叶逊微笑道:“丫头,你也睡不着?”
平澜有些惊讶:“叶伯伯,您怎知道是我?”
“你的脚步声。人瞎了,耳朵就特别灵。”他伸手拿起瓷杯,“来,陪老夫喝酒,这定陵女儿红虽不及鹤轩酿的酒烈,倒也不失醇厚,算是好酒。”
平澜倒了一杯酒,敬了叶逊一杯,仰头喝下。
“叶伯伯,您身侧那个是什么?”
在路上的时候就见过了,拿灰布裹着,长条状。
叶逊听了,将那物拿在手中,笑道:“丫头,今日老夫便让你开开眼界。”
他拂下那层灰布,内里裹着的物体便露了出来。
那是一把玄铁黑剑。
剑身通体漆黑,连剑刃也是黑色,平澜以为是积了尘土,想去拿手指触摸,却被叶逊推开。
“万万不可碰!这剑吹毛断发,极其锋利。”
平澜这下不敢再碰,只细细打量,见那剑柄未刻虎麟之类的猛兽,却刻了与这杀气腾腾的剑身格格不入的桃花。
这真是怪异得很,平澜心道。
再一看,剑身上刻了一行小字。
平澜仔细辨认:“逝……”
“逝水,”叶逊道,“逝水剑。”
“这剑是叶伯伯您的?”
“不是,这是我徒儿的,准确地说,是他父亲留给他的。”
“那为何……”
叶逊叹了口气:“我徒儿,他不肯再用剑。”
他不知在这里坐了多久,又喝了多少杯,此时表情已经有些醺然,双眼迷离,面色酡红。
他看着平澜道:“丫头,你可有觉得惋惜之事?十年前,有一个少年,使出那让天地都为之变色的一剑,却发誓从此不再握剑,老夫觉得真是遗憾啊。”
“那他为何不肯再用剑?”
叶逊握着酒杯,抬头看着天上的孤月。
“他背负得太多,是一个苦孩子。使剑的人心中不能藏太多心思,心若沉重了,手上便也没了握剑的力气。”
平澜不解其意,叶逊却不打算继续说下去,斟满了酒,朝平澜举杯。
“不说这些了,来来来,走一个。”
……
又是两盏清酒入肚。
喝完酒,叶逊转而问道:“不过丫头,你真不考虑一下我徒儿?他话虽少了些,但人是真的很不错。”
平澜:“……”叶逊为何如此热衷于替她和陆鹤轩牵线搭桥。
她忍不住发笑,伸手拂了拂耳边落下的发丝:“叶伯伯,我已有心上人啦。”
“嗯?有心上人了?”叶逊扭头看过来,“是怎样的人?比我徒儿还要好吗?”
平澜摇摇头:“陆兄龙章凤姿,他当然比不上,但在我眼中,他自然是千般好。”
叶逊一个独身了大半辈子的糟老头子,哪里懂得情人眼里出西施的道理,心中颇为不解,越发想要知道平澜的心上人是何人,他家徒儿又差在了哪里。
“你且跟老夫说说,你们是如何相识?他姓甚名谁?又是怎样的品格心性?”
平澜喝到现在已有些微醺,闻言忽地打了个酒嗝,而后撑着下颌露出一个傻气十足的笑。
“他救了我。我小时候遇上了坏人,是他救了我。我那时还很小,连他的模样也记不清了,只记得走前我揪着他的衣角不愿撒手,他拿我没办法,只得给了我一把他随身带的小刀。”
她从袖中拿出那把五色宝石小刀,在手中细细摩挲。
“叶伯伯,实不相瞒,这次我出来,就是想要见他一面,我也不是想做什么,只是想当面对他道一声多谢。
“至于品格……品格的话,他是一个……好人。
“姓名……”
平澜将小刀珍而重之地又藏回袖中,双手托着自己越发沉重的脑袋,眼神飘忽,盯着桌上那胖乎乎的酒坛子,神色无比认真。
“叶伯伯,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她在唇间竖了根食指,“我的心上人,他是一个很有名的人,我不敢说起,怕给他招来杀身之祸。
“陆凛,他叫陆凛,但我从前,唤他十七哥哥。
“叶伯伯,你听见了吗?”
酒坛子自然不能回应她,而她口中的叶伯伯,早已靠在了石桌上,鼾声震天。
4
翌日,午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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