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一座城市到底有多繁荣,但凡到了墓园,也永远都是寂静,这里就像是与世隔绝,沾不了任何俗世的气息。
童桐到的时候,方舞已经到了。
向春樾的墓碑很干净,墓前放了一束还沾着露水的鲜花,童桐静静的站在方舞身边,注视着墓碑上的照片。
向春樾的牙齿很白,照片上看起来很严肃的模样,但是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笑起来,脸上会出现两枚极具反差萌的酒窝。所以为了他刑警的气质,他上班的时候向来喜欢板着脸。
这名男子,将他的短暂而精彩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国家。他的名字被永远的铭刻在烈士墓上,他值得被人永久的祭奠。然而童桐还清楚的记得,那场大火到了最后,向春樾的尸体面目全非,若不是手指上的结婚戒指还在,或许谁也不知道,这个人,就是曾经赫赫有名的刑警队队长。
他为了救人中过枪,被砍过许多刀,肩上背上都是伤疤。他不眠不休的努力破案,抓了许多犯人,尽力维护着社会的安定。
他最疼爱小孩子,也说过自己的孩子出生后一定给ta最幸福的家庭,要做全天下最好的父亲。
可是这样的好人……她没能救得了他……甚至就连他的孩子,都不幸成为了遗腹子……
“嫂子……”童桐沙哑着嗓子开口。
“别叫我嫂子了,我不是向春樾的妻子了,担不起这声称呼。”方舞双手抱胸,静静的看着照片,脸上没有任何情绪波动,“现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殊渥,再没有和和向春樾有关系了。”
向殊渥,向春樾的遗腹子。
想到这里,方舞扯了彻嘴角:“他真惨。到了最后,什么也没留下,唯一的儿子吧,连面都没见过一次。”
“嫂子,你别这样……”童桐不忍,“你别说这种话,都是我的错,要是我当时——”
“我了解向春樾,如果你当时真的救了他而弃那个线人于不顾的话,他这辈子都不会安心的,他就是那种傻子,一腔热血,为了国家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全然也不关心他家中是不是还有等他归家的妻子,还有未出世的孩子。”
方舞讽刺的扯了一下嘴角:“童桐,你知道吗?向春樾出事那天,是我和他结婚三周年的纪念日。他临走之前还跟我说,让我等他,他给我准备了礼物,还订了鲜花。”
然后,她痴痴的等啊,等啊。
时针指向了十二年,纪念日过了。
没关系,她是军嫂,她知道军人要随时待命,若是队上有案子了,向春樾肯定要出动的。她大度,她不计较这些,因为她知道自己的丈夫心底是有自己的,只是工作在身,没有办法。
她想着,等向春樾再回家的时候,他们再补一个纪念日就是了。
反正感情好,每一天都是纪念日嘛。
真可惜,她最后也没能等到她的丈夫回来,笑眯眯的对她说“老婆,纪念日快乐!”
“我知道你当时也想救向春樾,可是他不让你救。”方舞开口道,“理智上可以接受,情感上却很难真的谅解你,你懂吗?”
“我知道。”
人的情感和理智有时候总是不能和平共处的。
童桐也知道自己作为一名职业的刑警,当时的情形就该是毫不犹豫的救线人,但是她没有办法,做不到看着自己最最敬爱的队长活活被火烧死却无动于衷。
那么大的火一寸寸灼烧皮肤,该是怎样的酷刑?
“我挺恨向春樾的,比起怨你不救他,我更恨他就这么抛弃了我。是他给了我那么多承诺,说要对我好,要照顾我一辈子,可是最后他却食言了。”方舞终于侧过身子,看向童桐,“可是没办法,我还是想帮他报仇。”
童桐猛的看向方舞。
“我的现任丈夫,是一名很出色的投资商。他手上的可用资源很多,这是我最需要。我和向春樾结婚之后就辞职在家,所以严重缺乏了社交人脉。”方舞吐了一口气,“童桐,你愿不愿意来帮我?”
“投资商和贩毒……是两个不同的世界……”童桐说得有点艰难。
“我知道,但是我现在需要帮手。不然你以为我怎么帮向春樾报仇?靠家庭主妇身边的那点家长里短吗?”方舞冷笑一声,“你放心,只要给我一点时间,我总能站稳脚跟找到资源的。”
童桐这才想起来,站在她面前的这名女子,曾经是被麻省理工以全额奖学金录取的优等生。若不是被向春樾死缠烂打追到手,安心在家做了全职太太相夫教子,那么方舞现在该是在华尔街混得风生水起的女强人才是。
队长啊,你真残忍。
你看,嫂子为你牺牲了那么多,你最后却还是抛弃了她,一个人先走了。
现在,还要让嫂子惦记一辈子,心心念念的,想要为你报仇。
“好。”童桐缓缓颔首,“我来帮你。”
“我们一起,帮队长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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