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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太子佩剑(1 / 2)

现在距离比试结束还有一个小时,时间完全够乡勇们将木筏上的铁棘木全部运回山头,胜负已经一目了然。

廖离输了,从比试一开始就输得彻彻底底。挑人不如刘向挑得好,选地不如刘向选得妙,对天时更是茫然无知。刘向说得没错,天时、地利、人和,廖离全面落败,甚至连准备伐木工具和临场应变的手段都不如刘向。

然而输家不仅是他一个,孙瑜同样是输家,输给了同一个人。

王郡尉则比较尴尬。按理说,刘向代表守备军出战,刘向赢自然代表他赢;但事实上王栋同样是输家。他输给了两个人:

一是输给孙瑜。双方几番交手,王栋没能捞到任何便宜,最后一记鬼头刀也完全落空,被对方轻松躲过。如果不是有位神秘人暗中相助的话,他会输得更惨。

二是输给刘向。这场比试从头到尾都是刘向在主导,王栋不仅没帮上忙,连打击对手都没做到。如果不是刘向棋高一着,技高一筹,守备军将会一败涂地。所有的功劳都是刘向的,他只有苦劳,没有功劳。

所以王栋现在的心情很复杂,既高兴又沮丧,还有些惴惴不安。有一个能力超过上司的手下,压力很大啊。

廖离的心情同样复杂,看着递到自己面前的刀柄,不知如何是好。

齐王就在边上,朔北军团的几位将领和守备军将士也在边上,众目睽睽之下若是公然反悔,自己必将身败名裂,从此沦为世人笑柄。什么功名利禄,什么荣华富贵,统统都会烟消云散。

然而愿赌服输?又何其艰难。输掉的不是一锭银子,也不是一把武器,而是一条手臂!

断臂之人如何统兵?如何服众?如何享受这繁花似锦的花花世界?

廖离出身高贵,身手高强,大好前程就在前方等着,他不甘心就此泯然众人。

到底该如何选择?是伸手接刀,还是背信而逃?

幸运的是,最后的结果不用他来选,有人先一步替他作出选择。

“守备军人才济济,令人佩服。”孙瑜又恢复浅笑盈盈的模样,“这场比试不用再继续了,我方认输。赌注不日就会送到守备军大营,请王郡尉和刘总教头尽管放心。”

王栋没答话,刘向也没答话,都在等他的下文。

孙瑜继续笑道:“前日凌督察说得很对,齐王殿下初至上余郡,不宜见血。所以,刘总教头和廖校尉私下的对赌……不如就此作罢如何?”

刘向一听就怒了,他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堂堂朔北军团的都督,手握十五万大军、雄霸金阙国北疆的驻边统帅,代天子牧野一方的肱骨之臣,居然当场毁约?还要脸不要脸?

“孙都督,”刘向紧盯对方的眼睛,强忍着怒火寒声道,“这次赌约是当着齐王殿下的面订下的。殿下天潢贵胄,代天子巡视四方,代表的是天家威严。欺骗殿下就是欺骗陛下,难道孙都督想欺君?”

他也不管这番说辞合不合理,直接举起欺君的大帽子扣上去。这帽子要是扣实了,那就是不是廖离一条手臂的事,连孙瑜都得人头落地。

孙瑜自然不敢让他把这顶帽子扣下来,立刻转身朝齐王拱手行礼,道:“下官没有欺骗殿下之意,请殿下明鉴。下官只是觉得廖校尉身手不凡,在与巫蛮族的战斗中屡建奇功,如果就此断掉一条手臂的话,我国将会少一员对抗来犯之敌的虎将,未免太可惜。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下官想请殿下以大局为重,能够法外开恩。”

说着,孙瑜抽出随身佩剑:“此剑乃太子殿下的随身之物,年前才赐给下官。葛大师亲手所铸,历时三年方成,吹毛断发,切金断玉。下官以为,此剑足以换取廖校尉一臂,不知殿下以为如何?”

“哦?”齐王两道剑眉微微一挑,意外地问,“就是那柄由天外陨铁所铸的天孤剑?”

“正是此剑,请殿下过目。”孙瑜躬身行一礼,倒持长剑递了过去。

齐王却摆了摆手道:“不必看了。孙都督向来一言九鼎,你说是天孤剑,那它就是天孤剑,本王信得过你。”

孙瑜老脸一红。他正在替表外甥撕毁赌约,齐王却说他一言九鼎,这脸打得是火辣辣地疼啊。

齐王也没继续为难他,手往刘向一指道:“孙都督,正主儿在那边。刘总教头若是能接受这个替换条件,本王自然没有异议。”

孙瑜随即将长剑递至刘向面前。

刘向陷入两难之中。

这把天孤剑再锋利,名气再大,也不过是把武器而已。是武器,就会损坏,除非不用它来战斗,那它就只能用来装门面。用太子佩剑装门面,听起来确实挺唬人,挺有面子,但他身处齐王的阵营中,拿把太子佩剑算怎么回事?

况且这东西就是个烫手山芋,不是那么好拿的。太子要是知道他的佩剑被自己拿来炫耀功绩,又会如何想?会不会恼羞成怒,派个杀手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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