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每天早上离开的时候,都会很小心地把们关上,现在门开了,“一定是有人来抢我的家!”
野乞儿心中如是想到,眼中却是露出一抹凶狠之色,牙齿紧咬,从门边的杂草中抽出一根长棍!
这是他的武器,现在的他筋疲力尽,还瘸了一条腿,但为了守住自己的家,就算再多的人,他也敢拼命!
提着长棍,野乞儿慢慢地走进破庙,他走得很慢,但走得很稳,完全看不出来向瘸了一条腿的样子!
只是那额头边渗出来的汗珠和那紧咬着牙关的脸色,让他露了馅!不过,这么暗的天色,谁又会注意到呢?
野乞儿小心翼翼地缓缓走进破庙,借着月光,他诧异地发现,破庙之中没有一丝人影儿。
一直到走进破庙,野乞儿也没有看见看见一个人,仔细地将不大的破庙检查了一遍,确定没有人,他方才回到自己那干草扑在地上的床上,抱着棍子,靠着供桌,一屁股坐了下来,
此刻,野乞儿方才感觉到左腿钻心的疼!
野乞儿活动活动左腿,从供桌下面摸出两块木板和一根草绳,将左腿用夹板夹住,然后用草绳捆住。
这个程序他已经进行过很多次,很熟练,速度也很快,没过多久,就处理好了。
感觉左腿的疼痛减弱了不少,野乞儿方才抹了把满脸大汗,感觉到一些渴意,抬手去端放在供桌下方的碗。
每天出门前,他都会把水壶、碗和存下来的干粮等物藏在供桌下面,对他一个乞儿来说,就算一个碗,也是很珍贵的财产,更何况辛辛苦苦存下来的干粮!
不过,这一摸,却让他心里一惊,暗道:“不会招贼了吧!”
野乞儿连忙转过身子,掀开盖着供桌的破布,果然,水壶和干粮都不翼而飞了,只留下一个破碗倒扣着!
“倒扣着?”野乞儿眉头一皱,他一般都是将碗正方着,从来不会倒扣的!
野乞儿肉痛地去拿碗,这个是他最后的财产了,“今晚就是不睡觉,也得找个隐蔽的地方藏好!”野乞儿心中暗道。
然而,一掀开碗,一块金灿灿的金元宝出现在野乞儿的眼前,在这昏暗的破庙中,显得格外显眼!
“怎么会有一个金元宝?”野乞儿有些颤抖地将金元宝拿了起来,紧紧地捂在手心。
“水壶和干粮被拿走了,碗下面却扣着一个金元宝?”野乞儿心中思索,猜测道:“应该是拿走水壶和干粮的人放的吧!”
虽然有些飞来横财的感觉,但野乞儿选择相信自己的猜测!
第二天,野乞儿将金元宝缝在了裤子里,悄悄地离开了小破庙,也离开了湘菀城,一路乞讨,他一直来到了旁边一座小镇芩渔镇!
他换了一身朴素布衣,买下一个临街的小房子,起了一个新名字——金元宝!
凭借他偷学来的唯一的手艺,在镇中开了一个包子铺,自此以后,他实现了一直以来的梦想,每天都有肉包子吃!
金元宝特别勤奋,每天早上天不亮就去屠夫家买刚杀的猪肉,包出来的包子味道特别好,种类又多,生意也越来越红火!
过了两年,有个大商人看中了他的包子铺,出的价也很不错,金元宝就关了铺子,靠着两年的积蓄,在镇上开了个小酒楼!
这两年,他自己拜访了很多酿酒师傅,也有了些酿酒心得和技艺,请了几个厨艺不错厨子,凭着热情诚信的服务和自创的好酒,没过多久,酒楼的生意便红火起来!
然后,金元宝开始在周边城镇开分店,生意越来越好,仅仅三年间,便成了镇中首屈一指的富商!
发达起来的金元宝为人谦逊和善,常常施粥济贫,广结良朋,名气渐渐传开,令他的生意也越来越好,就连初次涉及的其他行业,也都人气很高,颇受捧场!
随后,金元宝举家牵到了湘菀城,也把产业重心放在了交通便利的湘菀城,开始在周边各州郡开设分店。
经过二十多年的积累,金元宝已经成为了湘菀城乃至周边各州郡的首富,名传天下!
突然有一天,大批衙役和官兵闯进了他的府邸,不由分说,便将他压入大牢。
原来是州郡戍卫将军和知府等人眼馋其财产,罗织罪名,抢夺他的家产。一夜之间,他不仅一无所有,还沦为阶下囚。
不料,他们为了掩盖罪证,不仅派人假扮盗贼,杀了他全家,还欲要在牢中将他杀害,假扮畏罪自杀!
幸好曾经受过他恩惠的几人设法将他从牢中救出,虽然保住了性命,却从此要亡命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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