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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大二(2 / 2)

每天清晨又开始有散落在校园各处朗读背诵的学生。大一时候我也曾跟他们一样,后来随着天气越来越冷越来越不想起床,最后因为懒惰小人的一次胜利,导致后面次次处于上风。于是我干脆改变在清晨读英语这一传统做法,觉得读英语不一定要非得在清晨,也可以在下午。可下午当我捧着英语书站在清晨那些读英语的人站的地方却开不了口。我想难道就没人这个时候读英语的?我拿着书在校园里转悠终于在二食堂对面的图书馆一角看见一女生捧着书对着墙角读英语。然后我上前问她说,一个人在这读英语会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她笑了笑说,刚开始会有点,读习惯了就不怕了。然后我竟然问她电话号码,她愣了一下然后告诉了我。我想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才突然想到其实那位学姐挺漂亮的,不知道她会不会以为我问号码有别的意思,而她给我号码又是不是因为她决定了什么。

雷一凡怕了拍我的肩膀说:“丫儿想什么呢!”

我说:“一年真快,转眼我们就已经是学长了。”其实暑假的时候我就想过这个问题,刚开始时还不想承认,我以为等真的开学了就会坦然接受。可这一天真正到来我还是不能接受。

身旁两个穿着迷彩服的新生扶着另一个新生缓缓从远处走来。

“你说他们真的会相信我中暑了吗?”被扶着的那个新生猫着眼小声地跟两个扶着的新生说。

“我们这不是出来了吗?军训真他妈累!”

“可不是吗?就这么几天功夫,我脖子都晒黑了。”

“得赶紧回去躺会儿了。”

“嘘……别吵,前面有人。”被扶着的那个人在我和雷一凡在前面忙把眼睛闭上,三人立刻沉默下来,缓缓向宿舍楼走去。

顺着他们来的方向望去,一群群站在操场上练站姿的新生正跟随着教官的口令重复地做着各种动作,正如那时的我们。

我和雷一凡笑了笑,勉强说服我们已成学长的事实得出结论:很多事情不是你做好了准备它才来的,而是它已经来了,你才不得不做准备。

那位把他笔记本给我,同时卖给我们他们乐队所有乐器的学长已经毕业了,连同他毕业的还有他们的乐队。他们毕业后将没有人记得他们,记得他们的只有我们乐队。想着想着我们觉得我们应该留下点什么,最后我们决定向系办申请创办一个吉他协会。不一定要记得我们什么,只希望或许某一天回到学校,学校还有乐队的存在,而且是属于我们系的乐队。另一方面我们也打算以吉他协会的名义招生,这能很大改善我们的生活。这就是我和雷一凡考虑的事儿。

我们跟系里的申请得到批准,这次还是宋刚大笔一挥。他说,有什么事儿就赶紧说吧。我时间不多了。说的有些悲壮,有点就要壮烈牺牲的感觉。

几天后,我们因为宋刚的帮忙争取到了这次大一迎新晚会上的第一个开唱歌曲。宋刚说,今天他已经把全部事物交给副会长了,明天开始他就不负责系里的事情了。这次真的是最后一次帮忙了。后来我们才知道,那天我们得到批准的那天他刚跟女朋友分手,因为论文已经通过了,参加完毕业酒会他就要去广州一家公司复试了,他觉得公司很有发展前途,老板也见过他,录用几率很大。但女友是南昌人,想他留在南昌,宋刚觉得男儿志在四方,不应该因为这些事情受到羁绊就分了。

听到这大家都沉默了,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雷一凡建议道:“喝点儿?”

那一晚我们寝室四人喝得酩酊大醉,最后踉踉跄跄地四人挤在一间旅馆里睡到天亮,谁也不知道宋刚是什么时候醒了,又在什么时候走了。我们醒来去找宋刚的时候他的的床位早就空了。宿舍里的人说宋刚走的时候他也还在睡觉,迷迷糊糊好像跟他说要是有人找就把这些书给他,反正他也用不着了。我们把书搬回寝室,在桌子上腾出点位置放在上面,忽然觉得有点伤感。

雷一凡写的新歌叫《远航》,他说这和之前的《远行》不一样,远行也许知道自己去哪儿,也可能知道怎么去。而远航只知道他去哪儿,但却不知道怎么去。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都在为这首歌曲的排练做最后的准备。

我们从食堂搬来桌子,借了系里的音箱,把库房里的家伙都弄到食堂门口摆开阵势。食堂门口一下子便围来了好多人。路过的,好奇的,还有些人端着饭盒,边吃边看。我们见来这么多人,热情也来了,雷一凡插上电箱吉他唱了几首校园歌曲,赢得了一片掌声。这时候人群里一个女生问我们有没有原创。雷一凡说,有,就怕你们不爱听。雷一凡喝口水,才刚唱一会儿,旁边不远的地方想起了快节奏的舞曲,几个扎着耳钉染着黄头发的学生在地面上铺了一张毯子。

“他们在毯子上打滚干嘛?”雷一凡停了下来问徐峰。

“街舞社团的,也招生。”

“丫儿吵着我们了,没法唱。”雷一凡放下吉他。

“我来吧。”马强等这个表现机会很久了。他在食堂里面找了张凳子,坐在架子鼓前扶了扶眼镜,踩了两下踩镲,鼓点即由疏及密响起。这次马强比平时敲地更带劲,仿佛不是敲在鼓面上,而是敲在那些黄头发的腰杆上、头上。鼓点声一下子将那边的音乐盖下去了,对方自知理亏,也没好意思找我们说。我们顺势把电吉他和贝斯都插上,一齐把在库房排练过的重金属都来一遍。几个小时后,对方招架不住了,只好提前撤。

雷一凡说,这下我可以唱歌了吧。然后大家把装备卸下,让雷一凡一人抱着电箱单唱。

夏天,夕阳西下,食堂早已过了饭点,只有些错过了饭点相约去吃小炒的学生还相继出入食堂。偶尔一会儿就会出现提着行李来报名的学生,有的则有大人陪同。路过食堂的时候,学生好奇地站在食堂门口看一会儿,然后家长催促学生,大概是对自己孩子说“先报名登记找到宿舍再过来”之类的话。然后学生边走边回头张望跟着家长消失在教学楼拐角处。雷一凡坐在我们最大的一个音箱上面,抱着吉他,不知疲倦地一首接着一首。学校还没正式开课,校园显得略为安静,在这种黄昏时分的吉他声和歌声最容易唤起人们心中的情愫。

这时候才是入会人员最多的时候。詹筱夏荷都过来帮忙分发入会表格,又把填好的表格整理起来。到饭点的时候詹筱还特体贴的给我们叫来小炒,叫我们吃好换下雷一凡。我三下五除二解决完,抱着吉他对坐在凳子上正在整理表格的詹筱说:“我给你唱首歌儿吧。”

吉他协会成员一共三十六人,除了我们寝室四个,学员一共三十二个,一人收50入会费,再加上协会里每个人都要买把吉他,我们从琴行弄来一批琴,赚了差价卖给学生。另外我们得空了就会去参加一些商演,我们的身上渐渐富足了起来,渐渐过上了小资,为此我和詹筱在校外特地租了一间房子,付完半年的房租,又买了些家用的物件,在詹筱的精心布置下,我竟然有了点家的感觉。詹筱说,这才到哪儿啊,我还没展露我的厨艺呢。为了能让我吃到她的厨艺,詹筱研究了一个礼拜菜谱,然后把厨房我认为该备齐的东西都备齐了,我认为不该备齐的也备齐了。比如从我的角度来说,洗个锅用冷水涮一下就完事儿了,而詹筱则完全不是这么做的。她要买烧水壶,先把开水烧好,再用开水把锅里残留的油污烫一下,倒点洗洁精,洗完几遍后还要用干净的抹布擦干净,然后才挂起来。又比如我认为垃圾直接扔进塑料袋就完事儿。詹筱又去超市里买来垃圾篓和一次性垃圾袋把垃圾袋先套在垃圾篓上,这样做是为了清理垃圾的时候带上手套一扎口提走就行了,而我往往是垃圾弄得满地都是。

我感叹道:男女还真是有别。詹筱说,不是男女有别,而是你懒和邋遢。

我承认我懒和邋遢,但我也有勤快和干净的一面。干净地一面比如我买的书就不允许别人弄脏,不允许折页,书签也不能夹,因为书签一放久了就容易使书页产生一个缝隙,只要你一翻书就容易翻到这个地方,让人不能随心自在地翻书。我的书也从不借人,但以前我是会借书给别人的。后来我发现那些借我书的人根本没有如我期待地对待我的书。要么就说弄丢了,弄得我只好又去买一本,可关键是等我买的时候才发现我原来的那个版本没有了,只有现在的新版本。虽然字是一样的,但我还是会懊恼不已,怅然若失。我对我用过的东西总是带着一种感情。要么还回来已经是皱巴巴了,要么就把书翻厚了,还有好几页要么撕坏,要么被弄上了不知道什么油污或者污点。我还从来没有收回一本书它回来的样子和借出去的样子是基本一样的。

这种情形下就让我特别想篡改一下徐志摩的《再别康桥》:“轻轻地你走了,可是你却蓬头垢面瘸着腿儿回来。”

也不知道借我书的朋友到底是在什么样的环境下看我的书的,能把它弄成这个样子我只能想想我的朋友某日到工地里兼职,勤奋好学的他趁工头不注意,又或在别人休憩时从屁股后边的口袋中拔出那本出从我这借来的书,用满是黄泥和水泥的颤抖的手捧着书苦读……有一点可以肯定:他读过悬梁刺股,凿壁借光,囊萤映雪的故事。

被别人借去书再还回来是可怕的,没准他还可能带着去上厕所,打发排泄时的无聊时光。于是我将要用来躺在床上看的书则有可能被他带到厕所若干分钟,要是他便秘,时间可能还更长点儿。这只是万千可能之一,想到这么可怕我就不再借书了,我也不骗人说没有,我直接就说不借。

詹筱给我做的第一个菜是水煮肉片,因为他知道我最喜欢吃这道菜。在分析了到底是用花椒还是花椒油和锅底使用生菜还是大白菜后,詹筱开始在厨房里倒腾,一会儿被溅起来的油吓得嗷嗷直叫,一会儿又被辣椒呛得眼泪直流跑我这边来喘口气,我翻了一页书说:我今天已经做好了舍身取义的准备了。詹筱白我一眼但来不及跟我拌嘴就边朝厨房跑边喊:哎呀,我的辣椒要烧焦了!

但当菜端上来的时候我傻眼了——简直就跟店里的没什么两样。我夹了一块肉片放到嘴里,詹筱关切地问:“怎么样?”

我故意皱起眉头说:“你说呢?”

“很难吃吗?我刚才尝了,不会啊。”詹筱又自己夹了块放嘴里。

“是太好吃了!”我放下筷子慢条斯理地说。

“那你皱眉干嘛?”

我说:“我这人皱眉就代表菜很好吃。”

“行,等下你洗碗!”

为了满足我和詹筱看书的爱好以及我藏书的爱好,我们一起去二手店淘了个书桌。把书桌搬回家那天路上突然下起了雨,詹筱把自己的外套盖在桌上说:“桌子被淋了会发霉的。”我说:“那也别弄衣服遮啊。”然后我们抬着桌子一起到一家餐馆门口躲雨,我突然想到一个有意思的东西,对詹筱说:“我们刚才的举动,打一英国喜剧演员。”詹筱想了一下笑了笑说:“是卓别林吗?”

我在书桌上面放满了《围城》、《黄金时代》、《过把瘾就死》、《少年卡夫卡》,有时候也有一两本尼采,黑格尔,毕淑华,他们的书我并不能完全看懂,只是有时候看完了,又不想再开始看另一本的时候,我就会拿起他们的书翻一翻,因为有时候人生中的一些矛盾会因为翻到一些句子瞬间释然。看书的时候我们会一边吃零食,瓜子,核桃和荔枝,有什么吃什么,但不能没什么。本来我看书的时候没吃零食的习惯,因为詹筱看书的时候会不时地往嘴里放东西,而那些吃的东西就放在我旁边,久而久之我也养成看书吃东西的习惯,然后把吃完的荔枝核扔桌上,詹筱在我书桌上放了个花盆,用泥土填满然后把我吃完的荔枝核搁在阳台上,虽然我一再强调荔枝性喜温暖,不可能在南昌这样的气温下生长,但詹筱还是不知疲倦地每天坚持给它浇水,坚信它们总有一天会破土而出。

当我和詹筱开始有了大量时间呆在一起的时候,詹筱便开始问我的恋爱史。

我琢磨着虽然没恋爱也不能把真实情况告诉她,然后就有了下面这段对话。

“你在遇见我之前谈了几段恋爱啊?”

“半段都没有。”

“我不信,就算没有恋爱,总有些跟女人之前的感情,或者故事什么的吧?”

“真没有。”我依然守口如瓶。

“不告诉我就算了。”詹筱祥装生气扭过头。

我想了一会儿觉得什么都不说反而起了相反效果,于是说:“到有几件有趣的事儿。”

“快说!”詹筱如小孩子般兴奋地转过身来。

“高中的时候,有一次我在校园里走……我们校园的环境很不错,那天的天气也很不错……”

“说重点!”

“好,我说!”

“快说!”

“我这不是说着呢么?”

“说不说!”

“当然说!那天我在校园里走,突然一女的冲到我面前说我是她前男友。”

“然后呢?”

“然后她就拦着我不让我走。”

“我说,我不认识你,你拦着我干嘛?她说,你这么快就忘记了么?我说,压根儿就没发生何谈忘记?她冷笑说:你忘得真快。我说,我记性好着呢,高中词汇那么大一本我都背下来了。”

“然后呢?你能直接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儿吗?”

“就是我在校园里碰见一人,完了她说我是她前男友。”

“嗯,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你跟她走了吗?“

“走了。”

“真走了?还说没有!”

“我还没说完呢。”

“我是说走了,这么多人看着他们绝对会认为这是负心男与无辜女的故事,所以我说,好,你说对了。咱们去哪儿?她说,去吃饭吧。我就假装跟她走。在她转身后我就跑了。她立马发现了,紧追不舍,口中喊着:不要跑!”

“那你怎么办?“詹筱听着来劲了。

“我一边跑一边回头喊:我就要跑。”

“不会追上来了吧?”

“当然追了,可被我跑了。”

“你跑步挺厉害的啊。”

“没有,她穿高跟鞋。”

“讨厌!”

“最后呢?”

“最后我一口气跑进男宿舍楼了。她也就没追来了。”

“后来你还遇见她了吗?”

“遇见一次,一次我在教学楼遇见了,她见我就奔我而来,我只好钻进男厕所,然后她就在外面候着,等了半个多小时我趁她疏于防备再次冲出厕所逃脱。”

“还有吗?”

“没了。”

“真没了?”

“真没了。”

“那女的那么追你你就没动心?”

“她是神经病。”

“不许骂人!”

“嗯,她不是神经病!”

“那你怎么没喜欢上她?”

“长得不漂亮。”我实话实说。

“那你喜欢我就是因为我长得漂亮是吧?是不是我有一天不漂亮了你就不喜欢我了?”

我发现越解释娄子捅的越大。

“不是。你除了漂亮还有很多其他独特的优点。”

“是吗?你快说说我都有哪儿些优点?”詹筱转怒为笑。

“你懂事儿,知错就改,不对的地方别人只要说一次就很诚恳地立马改正。”

“还有呢?”詹筱笑嘻嘻地坐在床前拿一根手指饼的一端放进嘴里。

“你纯真,不因社会的不良现象而影响自己对生活的热爱。”

“还有呢?”

“你孩子气,有着孩子般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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