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城后,我找了个小客栈,吃了当地的醋溜地龙肉和芙蓉灵草汤,觉得顿时神情气爽,似乎连体质都增强了那么一点点。
他娘的这可有点扯了,我在地球上每天朝九晚五的跑操锻炼也没什么长进,怎么来到这边吃了个饭,就把体质给增强了呢,难道是我的错觉?!
吃饱喝足后我就直接睡了,直到夜里十二点多,心里惦记着体质莫名增强的事情就又下去吃了顿夜宵,谁知道唉,好像又增强了一点点。
真是邪门了唉,难道他们的饭里都搀着万年人参么,真不科学,但话又说回来,这他娘的还真不是一个科学的世界,因为光听边上的食客在一直谈论神啊仙啊永生啊境界啊修行啊功法啊什么的就能推测出个七八成了。
好了,安静的吃就好,言多必有失,等过两天我把这个世界了解透彻后,就一切都明白了。
心里装着好多事,想睡也睡不着,因此第二天,我不到六点就起床了,胡乱吃了几口早饭后,就一头扎了出去,融入了皆身穿古老衣袍的人流中。
说是人流也有些不恰当,因为其中不时也掺杂着一些兽头人身,人头兽身,或者干脆是鸟人形态的类人形生物,这些生物要么贼丑,要么贼俊,普普通通的,给人以平凡感的几乎没有。
我有些眼花缭乱,目不接暇,心说看这满大街妖怪横行,怎么也没人跳出来降妖除魔呢?后来走到了一处卖乱七八糟的杂货的地摊上,拿起本十几公分厚,三十几公分宽的专门记录风土人情的洪荒奇闻录一扫才知道,人家就是这规矩,在城内万族平等,出了城外,那就生死由命,全凭个人手段了。
“我说小哥,你拿了这么久,到底买不买?”摊主见我抱着本书在那发愣,既不打开也不放下,不由开口问道。
“哦。”我回过神来说:“没钱,谢谢。”
“谢你个头,给胖哥我闪远点。”
“好,不客气。”我此时正好刚刚将所有数据下载完毕,索性就顺势把书一扔,站了起来,打算离去。
可正在这时,那厚重的洪荒奇闻录落地而带起的微风,却将旁边的破旧包袱掀开了一角,露出了里面的银白色金属。
妈蛋,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可是违禁军武铀矿石啊,制造核武以及原子能的主要原料。在资源日益短缺的地球上,十几斤铀就能改变一个国家的势力格局,上百斤铀,足以引发一场旷世战争了,如今到了这里,怎么就当垃圾一样被个破包袱装着,随随便便扔在了地摊上,连掀都懒得掀开,简直没天理啊有木有。
我装作不在意的样子,随手拿起一块掂了掂,关于这块铀矿的所有数据,立刻就全由我的双眼扫描接收,传入了我大脑内镶嵌的那枚中央处理器中。
靠,纯度这么高,竟然超越了现代技术所能提取的极限,这满满一包袱,少说也有个上百斤吧。
身为高级发达文明的伟大战士,利用科技的力量对自身进行改造已经成了必然。我还好点,知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进行一系列改造时尽量的保持了肉身的完整,可有的人就变态了,完全不管这一套,硬生生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怪物。
别的不说,就说我的冤家对头雷娜,那是真他娘的狠,除了大脑,身上就再也没有了从娘胎里带来的东西,全被一系列的稀有金属以及芯片所取代。好家伙,真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剁成三节也能自动连在一起,活脱脱的T8000型终结者,要不是这样,我大该文又怎么会输。
我揣着明白装糊涂,问这摆摊的胖子这是什么东西,没想到他却瞄了我一眼,说他也不清楚,还说如果我喜欢赌运气的话,三两晶石或者十两黄金可以拿走。
根据洪荒奇闻录记载,这晶石啊,由天地元气深埋地下凝聚而成,蕴含着一种叫法力的东东,能够助修士修行,增长功力,可以说非常珍贵,又因为修士都务实,所以直接就将其当成了货币使用。
但虽然如此,黄金等物也从未被淘汰,也同样作为主要交易货币,至于两个不同的世界为什么都认同黄金,这是个有待考证的好问题!可话说回来,别说三两道晶,十两黄金的,就是半两,我都没有,就连昨天的酒饭钱,我还欠着人家,镚板儿没给呢。
那个地摊老板胖子见我一个劲儿的摇头,立马明白了我确实没钱,但有意思的是他这回非但没恼,反而来主动将那一包袱铀矿拎起来递给了我,说什么人生就是如此,谁也难免落魄,还硬要把这包袱铀矿送给我。
我心说既然你这么够意思,那我也不能让你吃亏啊,索性就装作伸手入怀的样子,从大时钟里抽出了一把**扔在了这个胖子面前。
这手枪款式虽然挺老,确是实实在在能经得住历史考验的杀人的利器,哪怕再过上千年万年也是不会被淘汰的好东西。
哪知这个胖子一见我扔过去的五四手枪,顿时乐了,拿起来又给我扔了回来,“小哥你这是干什么,要了你的东西还叫送吗,再说我张阿胖这的破烂儿已经够多了,实在不差你这一两件。”
唉!没文化真可怕,不过也是,两个世界的文明根本不沾边,不给他试验一下,他又怎么会知道我送给他的手枪是个什么物件儿呢。我打开保险,撸上扳机,将枪口对准他说:“张爷,您再上眼瞧瞧,看看这是不是破烂儿。”
胖子身子一歪,问道:“这到底是什么,怎么一个劲儿地让我心惊肉跳?”
我笑了笑:“说了你也不懂,但你只要记住,他能杀人就行了,你如果不信的话,我打你一下试试。”
“别、别,我信。”胖子摆手,脸色当即就有点儿发青,“把它拿开,我有点不舒服。”
我点点头,将枪复原,递到了他手中,并告诉他,用的时候,一定要开保险。人就是这样,越说越熟,没一会儿,我俩便开始称兄道弟起来,到最后胖子索性收了地摊,硬拉着我到了酒馆中点了几个菜,吃起了酒来。而我也觉得这胖子挺合我胃口,也就没矫情,和他天南地北的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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