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了吧。”我对手足无措的胖子说道。
胖子点了点头,然后将汽油浇到了冯书生的尸体上。我将打火机扔到了冯书生的身上,顿时火“轰”得窜了起来,空气里弥漫着烧焦的尸体味道。
二十多分钟,原地只剩下了一滩灰,还有没有烧完的骨头。
我将这些东西收起来,然后装进了罐子里。冯书生一生中只有一个女儿,三年前去了澳大利亚留学,可能她并不知道她的父亲从事着什么工作,也不知道现在她的父亲已经死了。
我只能将这些东西交给她的女儿,也顺便想好了编一个体面的谎言。
我打开背包将冯书生的骨灰放到了背包中。
“赶紧走吧,大队伍现在已经走远了。”我对白手摸玉说道。
白手摸玉点了点头,对我说道,“别太难过了。”
胖子嘿嘿一笑,“人生在世屈指算,总共三万六千天,房子再好,也是个临时住所,这个小罐才是你永久的家。”
这是赵本山的台词,每次说这句话我都能笑出来,这次,笑不出来,朦胧中找不到来由的情绪低落。
现在“关外七手”有两个已经不在了,现在白手摸玉应该排行第三了,我也成了第四,盗墓界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便会有新的人进入这个排行榜,从事着不同的工作,经历着不同的故事。
这个排行中,总有人来总有人去,就像这个世界,也是总有人来,总有人去。人活一世,到底为了什么,赤条条地进入了这个世界,然后从一个孩子,到一个成年人再到落叶归土,一切就像是某人制定的某条规则,人们都在这么认为,也都能接受。
人一辈子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活着,人生本就单纯,为了活着而活着。
路上白手摸玉一直没有说话,我们走出台阶一阵子的时候,kellin王也醒了过来,她看到所有人的脸上都多多少少有些愁容,很识趣地走在白手摸玉的身边,也不说话。
从青石台阶下去便是神殿了,这个神殿有多大,我还暂时不清楚,这里的光线也不是很明亮,能见度很低。
现在如果江楚已经安全地出去了,我来这里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一大半,接下来的事情,也是我心中的秘密。
我失忆的那次,就是在进入了藏王墓之后,我一点都想不起来在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进入神殿之后的事情,在我的 脑袋里就是一片空白。
那年我二十一岁,同行的还有四个人,一个是沐风,另外的三个,最后没有活着出来。我记得我是出来的,但是不记得从我进入到出来的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而且后来我是怎么去平洲的也是根本就什么都想不起来。
经过二十多分钟的行程,我们赶上了大部队,这里距离神殿的后边已经很近了。
这些人也都在原地歇着在等着我们。
路上一直不怎么说话 的Kellin王走到我的身边,低声对我说道,“我听到了很嘈杂的声音正在向这里靠近,人数大约有二百多,他们身上有很沉的东西。”
我知道他们也应该来了,守陵的队伍远比我想象中海油厉害,还要快速。几千年来他们都在守着这里,对于他们来说,守护不仅仅是一个任务,更是一种信仰。他们对待擅入藏王墓的人只有一种态度,就是杀死,毫不留情。
这时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向上走的台阶,这里的空地相当的大,可能这也是这些盗墓者为守陵军团选择的作战地点,这里地势开阔,有利于施展身手。
我不敢说这些人的身手都比守陵军团的人厉害,但至少在打不过的时候,逃跑应该是可以的。
“大家都休息一下,不死军团应该快要赶到了,既然早晚有这么一战,就在这里吧。”白手摸玉严肃地对众人说道。
这时一个手里拿着流星锤的壮汉走出来说道,“玉姐,我们不是贪生怕死,来这里就是为了摸几个钱,咱们现在就要说一下东西怎么分。”
白手摸玉愔愔一笑,“诸位大可放心,这里的财宝,你们拿一辈子都拿不完,进去了都是你的,所以怎么分我就不说了,你们想怎么拿都行,但是,别自己人杀自己人,这里的秘密即使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也没几个能拿到的,那些守陵人远远比我们想象的厉害,他们的铠甲几乎覆盖全身,枪打不穿,各位也都是高手,我就不提醒了,记住,别为了钱杀人。”
在之后的十分钟内,白手摸玉告诉我,这些人其实都是北方的“游马”,常年打家劫舍盗墓,崛石平丘不在话下,她为了找这一批人,也是开出了很诱惑的条件才叫来的,这个诱惑的条件就是,无尽的财宝。
其实听到这个游马我就更加的知道,这个队伍的强大,在北方的江湖,规格最高的就是“关外七手”,在神父时代,这个“关外七手”分为“内七手”“外七手”。内七手干的是下家活,淘土摸金就是这个内七手干的活,外七手相当于倒腾东西的,也就是出手,后来古董市场越来越邪乎,内七手提供的东西,一般难以出手,道上的说法是货太硬,不光价格高,也没人敢收,拿上就是死罪,进局子喝茶那是小事,就地枪决的事也不是没发生过。后来外七手也就这么没落。内七手一直从事着地下的活动,而我就是在这个内七手的排行中,虽然我干的活大多在地下,但不全是盗墓行当,但其他六人可都是因为盗墓出了名的。
作为一个地下工作者,混江湖这口饭,最高的梦想就是混到“关外七手”的某个排行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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